(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
日前,自治区纪委通报1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这13起违纪典型案例是:
1.察布查尔县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洪瀛挪用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5月,张洪瀛违规将加尕斯台乡定居守边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52万元借给他人使用,至今仍有122万元未追回。张洪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张洪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喀什市阿瓦提乡布尕什村原党支部书记喀日·吐尔逊违规享受安居富民及低保补助资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6年,喀日·吐尔逊以自己及亲属名义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14套,并将其中7套卖给他人,共获利44.3万元;2014年至2016年,喀日·吐尔逊的家人及亲戚28人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17.26万元。2017年6月,喀日·吐尔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拜城县温巴什乡尤喀克温巴什村原党支部书记吐尔迪·依买尔违规享受安居富民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吐尔迪·依买尔以艾某等人名义,三次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共计8.85万元。2017年7月,吐尔迪·依买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阿克陶县玉麦乡恰克尔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巴拉提·艾力违规享受安居富民补助资金等问题。2016年,巴拉提·艾力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2.85万元。巴拉提·艾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巴拉提·艾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新源县新源镇托海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阿克别尔江·夏克热提套取牧民定居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阿克别尔江·夏克热提以牧民吾某名义,违规享受牧民定居补助资金6万元。2014年,又以吾某名义套取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1.85万元。阿克别尔江·夏克热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4月,阿克别尔江·夏克热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尤喀克阿勒迪尔村2组组长吾守尔·依来克违规享受安居富民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吾守尔·依来克以自己及妻子名义违规享受安居富民房补助资金共计5.95万元。吾守尔·依来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吾守尔·依来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乌恰县黑孜苇乡也克铁热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艾尼瓦尔·克日木侵吞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2010年11月,艾尼瓦尔·克日木侵占县农经局下拨的扶持养殖农业合作社资金2.1万元。艾尼瓦尔·克日木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艾尼瓦尔·克日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喀尔果勒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夏克尔江·吐尔逊扣留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夏克尔江·吐尔逊违规扣留退耕还林补助款0.45万元。夏克尔江·吐尔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夏克尔江·吐尔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疏附县塔什米力克乡哈勒塔阔恰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艾力·阿不都热依木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艾力·阿不都热依木违规为11名村干部和退休人员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补助资金9.56万元;在负责安居富民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让亲属享受4套安居富民房补贴共11.4万元。2017年4月,艾力·阿不都热依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0.阿勒泰市拉斯特乡主任科员黄清华挪用安居富民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黄清华在分管安居富民工作期间,编造工程档案资料,套取安民富民房补助资金20.4万元,用于支付该乡新农村建设工程款。2017年5月,黄清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新和县依其艾日克镇阿克亚村党支部副书记托乎提·买买提违规享受安居富民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托乎提·买买提以妻子名义违规享受1套富民安居房补助资金3.05万元。2017年7月,托乎提·买买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富蕴县吐尔洪乡阔孜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森别克·卡木里汉侵占他人惠农资金问题。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期间,森别克·卡木里汉受该村村民热某委托,代领其低保及各项补助资金共计1.2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3月,森别克·卡木里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巴里坤县大河镇商户村党支部书记周成军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周成军虚报苜蓿补贴面积492.36亩(每亩补贴100元),骗取财政补助资金4.92万元。2017年5月,周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