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巡察试点工作安排部署,经大学党委研究决定,6月4日,六届大学党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将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5个二级单位党委开展政治巡察。
大学党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四点”重要指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大学党委工作要求,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职能职责、管党治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改革和防范化解风险“五大方面”,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新时代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执行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更加坚定政治方向,加强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巡察。
本轮巡察为期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受理时间为10:00—20:00)、联系师生群众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以及作风不实和师德失范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大学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15日。
巡察组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