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第1号)
为表达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对江泽民同志的无比崇敬和深切悼念之情,现决定:
(一)自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发布之日起到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举行之日止,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和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我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这期间,香港中联办、澳门中联办、我驻外使领馆设灵堂,接待港澳地区和驻在国吊唁。
(二)按照我国惯例,不邀请外国政府、政党和友好人士派代表团或代表来华参加悼念活动。
特此公告。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
(第2号)
鉴于江泽民同志在党和国家历史发展中的特殊功绩,以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现决定:
(一)12月6日上午10时,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追悼大会现场直播,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收听收看。
(二)追悼大会当天,全国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其他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一天。
(三)12月6日上午追悼大会默哀时,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一切有汽笛的地方鸣笛3分钟,防空警报鸣响3分钟。
(四)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特此公告。
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