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按照监察法赋予的管理权限对所辖村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完成了甄别筛查,确定监察对象439名,并建立了监察对象台账……”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按照自治区乡镇(街道)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对外公布工作推进情况。这是自治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的一个缩影。
“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员;要做好监察对象的统计梳理,建立监察对象信息库;要探索制定配套的工作运行和管理制度;要搞好试点工作评估总结……”该区纪委监委自5月26日启动乡镇(街道)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据了解,此次改革试点共选取了18个试点乡镇(街道),涵盖了城区、农区、林区、牧区,通过在多种类型地区,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发现适用不同类型的监察方法,为下一步在全区全面推开乡镇(街道)改革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当好‘施工队长’,挂图作业,按图‘施工’。”昌吉市大西渠镇党委书记马建国谈起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该镇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能力建设年”为契机,安排5名监察员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以干代训、跟案轮训等,强化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及时跟进乡镇(街道)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把蓝图化作现实,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