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1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新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障。要严格执行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学习借鉴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的试点经验,坚持积极稳妥、转隶开局、全面铺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要坚持正确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坚持积极稳妥、抓住转隶关键,坚持统筹协调、党委统一领导,落实主要任务,抓好关键环节,推进全面融合,确保如期优质高效完成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要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级党委要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书记要担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当好“施工队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委要牵头抓总,对照“时间表”“路线图”,积极主动、扎实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要积极稳妥、严细深实,做细做实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有效。要严格纪律、依规办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在转隶和过渡期工作衔接上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追责问责。要搞好宣传、营造氛围,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为监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罗东川通报了中央和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