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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开展监督检查 确保国庆中秋风清气正

2017年09月22日 10:19  点击:[]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日前,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约法十章”,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两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约法十章”,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早研究部署,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责任落实,保持强有力工作态势。通过加强媒体宣传、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矩,持续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关于不准领导干部相互拜年拜节的通知》等制度,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运用“互联网+”等方式方法,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约法十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交通、交警部门对公务用车出入景区、高消费娱乐场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税务部门要通过电子发票系统实时汇总可疑公款消费线索,财政、审计部门抽查重点单位公款购物、接待账目以及发票真伪等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打着相互“走动”幌子搞团团伙伙和铺张浪费、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年货节礼或宴请、借用业务关联人员车辆、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物、违规公务接待等“节日腐败”行为,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适时深入部分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山)庄、景区等隐蔽场所进行“全面扫描”。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使监督无时不在,让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查、严查快处,坚决纠正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一案双查”“上追一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91-12388,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信访室,举报网址:www.xjjw.gov.cn(点击“‘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新广行风热线投诉受理电话:960511。同时还可关注“新疆纪检”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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